海王女教师,结婚2年垂涎男学生,丈夫反手让她身败名裂
进书房的时候,发现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教科书、草稿纸都堆在一起。
进书房的时候,发现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教科书、草稿纸都堆在一起。
最近,林女士摊上了件麻烦的大事,而麻烦的来源,只因为自己的嘴巴。
2024年11月,曾在浙江天台中学工作过的林女士(化姓)在两个三人微信群中分享了一则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此后,该信息被扩散传播,对涉事教师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2月24日,天台县公安局对林女士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女教师陈某在一家医院手术治疗近5个月后,因觉得病情加重,到另一家医院接受了全子宫及双侧附件切除等手术治疗。后经鉴定,其最高伤残等级为六级。为此,她将第一家对其进行手术治疗的医院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
12月3日还没天亮,林女士正窝在杭州家里,突然警察上门,手机一解锁,连夜问了一通。年关将至,本想着日子平静过去,可24日早上派出所一通电话让她火速赶回天台县,“领导要见你,马上回来。”她迷迷糊糊赶到派出所,才被告知要拘留她。整个人懵了。这事很快变成全城热议。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林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1月,其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分别在两个3人微信小群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赵某某。后该不实信息扩散,对该教师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林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1月,其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分别在两个3人微信小群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赵某某。后该不实信息扩散,对该教师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2024年11月,林女士在两个仅3人的微信群(闺蜜群、家庭群)中,提及原工作单位某女教师"卖淫"的传言。未曾想,一周后天台警方跨市赶到杭州将其带走调查,最终以"诽谤情节较重"为由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日。更令人震惊的是,同案中另两名参与讨论者也被行拘,其中一人因怀
42岁,乳腺肿块切除成功,医生说恢复得不错,家人以为没事了。她也自觉状态良好,术后第三天起,每天坚持走3公里,说是“帮助排毒”,结果术后一周突然晕倒,抢救无效。家属泣不成声:“不是说手术顺利吗?”
这位老师先是把性质恶劣的“造黄谣”轻描淡写地称为“聊八卦”,接着又是选择性描述,只强调“三人小群”的私密性,却模糊处理“信息已扩散至大群并造成实际伤害”这个关键事实。
窗外,梧桐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为她鸣不平。她深吸一口气,将辞职信折好放入信封,胶水粘合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林女士表示,“仙女下凡”微信群和“果冻局长群”分别是自己的两个3人群,
事发杭州,2024年11月26日,被拘留的林女士在两个群里分别聊到了一个女教师,她称这名女教师“卖淫”,并且还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日常交流常常在微信群里展开。但杭州一位女教师林女士(化姓)却因在微信群聊八卦,被警方行政拘留2日,如今她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该案将于9月24日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民言论边界和处罚合理性的广泛关注
最近,杭州一位林女士(化姓)的遭遇引发关注:她在两个只有3人的微信群里聊天,却因“诽谤”被台州天台警方行政拘留2天。如今,林女士把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赔偿损失并道歉,案子将于9月24日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曾在浙江天台县天台中学工作过的林女士(化姓),迁居杭州市,于2024年11月26日在闺蜜三人微信群中发布原工作单位某女教师卖淫的不实聊天信息,被天台县警方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林某已将出具《行政处罚书》的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
事件回顾:私密群聊引发的法律争议浙江某中学三位女教师因在3人闺蜜群及家庭群传播"女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激起层层法律涟漪。当事人坚称这不过是"茶余饭后的私密谈资",而警方则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诽谤治安案件。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上海教师造
这名女老师先后在一个名为“果冻局长群”的家庭微信群和一个名为“仙女下凡”的闺蜜群中传播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消息,但是这个消息并未证实,所以女教师就开始散播。
浙江一名中学教师张女士因涉嫌诽谤另一名女老师“卖淫”,于2024年12月被天台县警方行政拘留2日。警方认定“诽谤”的情节,主要发生在一个三人闺蜜微信群。天台警方在追溯谣言传播链的过程中,认定该群的两名女教师(张女士、崔某某)“诽谤”,二人分别被处以2日行政拘留